主体对象名称 | 主体对象代码 | ||
主体类别 | 是否结构化 | 非结构化 | |
处罚理由 | 处罚依据 | ||
处罚结果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12:47 | |
处罚公告标题 | 永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
处罚公告内容 | 永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永财采决(2022)2号 投诉人:甘肃富佳万泽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宝琴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长安路南侧开发区南安大道214号 被投诉人:永靖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姬良红 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黄河路27号 被投诉人:甘肃升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明辉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陈方花园D区1号楼7号铺面 投诉人甘肃富佳万泽贸易有限公司因不满甘肃升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永靖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LXZC 2022-017,第一包、第二包”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2月8日向我局提起投诉,后我局立案并展开调查工作。2月27日,投诉人甘肃富佳万泽贸易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撤回投诉申请书,经审查其撤回投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令]第三十条之规定,本局决定:终止对“永靖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LXZC 2022-017,第一包、第二包”的投诉处理程序。被投诉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依法进行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如投诉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靖县人民政府或临夏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临夏市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
永靖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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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开始时间 | 处罚结束时间 | ||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原ID |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原ID | ||
执法单位 | 附件内容 |